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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广州南沙计量检测校准校验校正机构
产品型号: CNAS
品牌: 671
产品数量:
产品单价: 面议
日期: 2020-12-15

广州南沙计量检测校准校验校正机构的详细资料

、校准、检测过程

广州南沙计量检测校准校验校正机构-实施、校准和检测任务的机构,应策划、校准和检测实施所需的过程,确定质量目标和要求,配备资源,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各类作业指导书,确定其质量监督和控制的措施、制度,保留为其测量结果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一)、校准、检测依据的文件

1.顾客的需求

、校准和检测工作的一步是弄清楚顾客的真正需要是什么。为得到、校准或检测服务,顾客会通过合同、标书、协议书、委托书、强检申请书,以及口头等形式将他们的要求提出来。计量技术人员要仔细了解顾客所提出的要求,通过对要求、标书、合同、强检申请书等的评审,弄清具体的、校准、检测对象,计量性能要求,采用的方法,是否需要调整修理等,记录下这些要求以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如果顾客需要的是,先要分清是哪一类,是强制,还是非强制,是次,还是后续,是进口,还是仲裁等。不同类要区别对待。如果是强制,要列入强制计划,按计划执行。政府对强制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应优先安排。按时完成,无正当理由不得超过时限。如果是次、进口、仲裁,可能涉及索赔或追究法律责任,要注意保持被检对象的原来状态,不沦结果合格与否都不能调修。

如果顾客的需要是校准,就要弄清校准对象是计量标准器具,还是工作计量器具,或是专用测量仪器,需要校准的参数、测量范围、其大允许误差或不确定度要求等技术指标,以及采用什么方法。

如果是检测,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或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任务。要弄清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要求,检测报告要求和其他要求。受企业委托进行有关的检测,也要弄清企业的要求是什么,并记录在合同或委托书上。

2.、校准和检测方法依据的技术文件

、校准和检测必须依据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规程、校准规范、型式评价大纲、检验规则等。这类文件是按照每—种计量器具的特殊要求分别制定的。在每一个文件中规定了该文件的适用范围,包括适用于哪一种计量器具或量值,以及要达到的目的。规定了计量要求:包括被测的量值、测量范围、准确度要求等,也规定了通用技术要求:如外观结构、安全性能等。文件中还规定了进行或校准或检测必备的条件,包括设备要求和环境条件要求。设备要求包括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要求,如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准确度指标、功能要求等。环境条件要求包括环境参数的技术指标,如所需的温度范围、湿度范围等。文件中规定的或校准或检测的项目和采用的方法,是这类文件的中心内容。每一次实施或校准或检测时都必须依据相关的技术文件中的要求来进行。

应依据计量系统表和计量规程。计量系统表和计量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如无计量规程,则依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的部门计量规程和地方计量规程。

校准应根据顾客的要求选择适当的技术文件。是计量校准规范。如果没有计量校准规范,可使用满足顾客需要的、公开发布的,的、地区的或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或依据计量规程中的相关部分,或选择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新公布的方法,或由设备制造商的方法。还可以使用自编的校准方法文件。这种自编的校准方法文件应依据JJF1071——2001《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进行编写,经确认后使用。

3.方法的确认

对于非标准的方法都必须经过确认后才能使用。标准方法是指计量规程、部门和地方计量规程、计量技术规范(含计量校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统一型式评价大纲、标准、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在这些标准方法之外的都是非标准方法,如自编的校准规范、自编的型式评价大纲、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新公布的方法、设备制造商的方法等。对一些标准方法的使用如果超出了原标准方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或对标准方法进行了扩充或修改,都与非标准方法一

样需经过确认。

所谓确认,就是通过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确认应尽可能,以满足预期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确认需要对该方法能否满足要求进行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用于方法确认的方法包括:

(1)使用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2)与其他方法所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

(3)实验室间比对;

(4)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5)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 应由相关领域的对某一非标准方法进行技术评价、科学论证。确定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对某种计量器具校准的要求。经过使用上述方法或其组合,确认符合要求的方法文件需经过正式的审批手续。由对技术问题负责人员签名批准后方可使用。

4.方法文件有效版本的控制

无论哪一种计量规程、计量校准规范、型式评价大纲、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和经确认的非标准方法文件,都必须使用现行有效的版本。因为各类技术文件经常会修订,经过修订作废的、被替代的、或未经确认的非标准的或自编的文件都不允许使用。计量技术机构应有专门的部门或专职人员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各类方法文件进行受控管理。每一个从事、校准或检测的计量技术人员在工作开始之前都要检查所使用的技术文件是否为受控的文件。现行有效的文件上都有明显的受控文件标识。对于标识为作废的文件或没有任何受控状态标识的文件都不能作为依据的方法文件来使用。要注意应从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的公告、网及期刊上和其他有效途径,及时了解公开发布的规程、规范等标准文件的制订和修订情况。

5.编制作业指导书

为了正确执行所依据的规程、规范、大纲、规则等。一般都需要编写作业指导书,除非规程、规范等已足够详细具体。从事、校准、检测的人员应能根据规程、规范、大纲、规则的要求编写出指导实际操作的作业指导书。规程、规范等文件是通用的,有的会提出几种方法供不同情况选择。在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应根据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使用的具体设备,将操作中的注意事项、选择的某种方法、本实验室仪器的操作步骤,以及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做法等编写成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是针对某种、校准、检测对象的,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不应照抄规程、规范等文件中已有的内容。作业指导书也是一种受控管理的技术文件,需要经过审核、批准、加受控文件标识等。

(二)、校准和检测人员的资质要求

每个、校准、检测项目至少应有2名符合资质要求的计量技术人员,资质要求包括

持有该项目“计量员证”,或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取得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该项目“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计量技术机构应明确规定、校准、检测人员、核验人员、主管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对上述人员明确任命或授权。

计量技术机构应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档案中包括每个技术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获得的资格、职务、具备的能力、受过的培训、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以便按人员的能力和资格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从事计量、校准、检测的人员还应通过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能力,以适应工作任务的扩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

在、校准、检测工作过程中,由熟悉本专业、校准、检测的方法、程序、目的,并能正确进行结果评价的监督人员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实施监督。监督人员一般是不脱产的,但比普通、校准、检测人员有更丰富的经验,更宽的知识面,更强的责任心。通过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校准、检测人员操作中的疏忽和错误。

为了实现计量员与计量注册师两种管理制度的对接,加强计量人员监管力度,完善现行计量人员监管体制,保障量值传递准确可靠,2008年质检总制定了新的《计量人员管理办法》,对从事计量工作的技术人员应严格按此办法加强监督管理。

(三)计量标准的选择和仪器设备的配备

1.计量标准的选择原则

在计量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中都明确规定了应使用的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应按规定执行。如果依据的是其他文件,应根据被检或被校计量器具的量值、测量范围、大允许误差或准确度等级或量值的不确定度等技术指标,在相关量值的计量系统表中找到相应的部分,计量系统表中显示的上一级计量标准或基准,就是所要选择的计量标准或基准。计量机构进行或校准时,应使用经过计量标准考核并取得有效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

2.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

进行时要按照规程中条件对汁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的规定;进行校准时要按照校准规范中校准条件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的规定;进行型式评价时要按照型式评价大纲对仪器设备的规定;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要按照检验规则中不同种类商品净含量检验设备的规定,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以使、校准、检测工作正确实施。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应满足规程、规范、大纲、检验规则的准确度要求和其他功能要求,并经过、校准,有在有效期内的、校准证书,贴有表明、校准状态的标识。

(四)、校准、检测环境条件的控制

要达到、校准、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适合的环境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很多计量标准器具复现的量值,要在一定的温度、湿度、电压、气压下才能保证达到规定的准确度。有些或校准结果要根据环境条件的参数进行修正。而有的干扰,如电磁波、噪声、振动、灰尘等,如不加以控制,将严重影响、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必须对实验室的照明、电源、温度、湿度、气压、灰尘、电磁干扰、噪声、振动等环境条件进行监测和控制。在各种计量器具的规程、校准规范、检测方法文件中,都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环境条件要求。、校准和检测实验室或实验场地要分别满足不同的、校准和检测项目的不同环境要求。

为了达到环境条件要求,就要配备监视和控制环境的设备。监视设备如温度计、湿度计、气压表、照度计、声级计、场强计、电压表等,应经过、校准,在有效期内使用。被这些仪表监视的场所要进行环境参数记录。当发现环境参数偏离要求时,必须有控制环境的设备对环境进行调整,使之保持在所要求的范围之内。进行、校准和检测之前,以及进行过程中都应查看监视仪表,确认仪表所显示的环境参数满足要求时才可以工作。在、校准和检测的原始记录上如实记录当时的环境参数数据。若环境未满足规程、规范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应停止工作,用控制设备对环境进行调控,直至环境条件要求得到满足后才可继续进行、校准和检测的操作。

有些不同项目的实验条件是互相冲突的。例如天平在工作时要求没有振动,而或校准振动测量仪器所产生的强烈振动会对天平造成很大影响。再如温度计时用来提供温场的油槽会使实验室温度升高,这时需要恒温条件的、校准工作就会无法进行。这些互不相容的项目不能在一起工作,必须采取措施使之有效隔离。

有的、校准项目在实验进行时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很高,特别是或校准准确度特别高的计量标准器具时,空气的流动,人员的走动,温度的微小变化,声音的影响等,直接关系到、校准的质量。在进行这类、校准时要特别注意控制和保持环境的稳定,当实验正在进行时不得开门出入,控制实验室内不能容纳与实验无关的人员等。

(五)、校准、检测原始记录

在依据规程、规范、大纲、规则等技术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校准或检测时应将、校准、检测对象的名称、编号、型号规格、原始状态、外观特征,测量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校准或检测的日期和人员、当时的环境参数值,计量标准器提供的标准值和所获得的每一个被测数据,对数据的计算、处理,以及合格与否的判断,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等一一记录下来,这些记录的信息都是在实验当时根据真实的情况记录的,是每一次或校准或检测的原始的信息,这就是、校准和检测的原始记录。

或校准或检测的结果和证书、报告都来自这些原始记录,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来自这些原始记录。因此原始记录的地位十分重要,它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真实性要求。原始记录必须是当时记录的,不能事后追记或补记,也不能以重新抄

过的记录代替原始记录。必须记录客观事实、直接观察到的现象、读取的数据,不得虚构记录,伪造数据。

二是信息量要求。原始记录必须包含足够的信息,包括各种影响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因素在内,以保证或校准或检测实验能够在尽可能与原来接近的条件下复现。例如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其他仪器设备,测量项目,测量次数,每次测量的数据,环境参数值,数据的计算处理过程,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及相关信息,、校准、检测和核验、审核人员等。

为达到上述要求,需注意以下方面:

1.记录格式

原始记录不应记在白纸,或只有通用格式的纸上。应为每一种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或校准、检测)分别设计适合的原始记录格式。原始记录的格式要满足规程或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需要记录的信息不得事先印制在记录表格上。但可以把可能的结果列出来,采用选择打√的方式记录,如口合格 口不合格。

2.记录识别

每一种记录格式应有记录格式文件编号,同种记录的每一份上应有记录编号,同一份记录的每一页应有共X页、第X页的标识,以免混淆。

3.记录信息

应包括记录的标题,即“XX计量器具(或校准、检测)记录”;被测对象的特征信息,如名称、编号、型号、制造厂、外观检查记录等;(或校准、检测)的时间、地点;依据的技术文件名称、编号;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信息,如设备名称、编号、技术特征、或校准状态、使用前检查记录;(或校准、检测)的项目,每个项目每次测量时计量标准器提供的标准值或修正值、测得值、平均值、计算出的示值误差等;如经过调整要记录调整前后的测量数值;测量时的环境参数值,如温度、湿度等;由测量结果得出的结论,关于结果数据的测量不确定度及其置信水平或包含因子的说明;以及根据该记录出具证书(报告)的证书(报告)编号等。

记录的信息要足够,要完整,不能只记录实验的结果数据(如示值误差),不记录计量标准器的标准值和被测仪器示值以及计算过程。

4.书写要求

记录要使用墨水笔填写,不得用铅笔或其他字迹容易擦掉或变模糊的笔。书写应清晰明了,使用规范的阿拉伯数字、中文简化字、英文和其他文字或数字。术语要与JJFl001一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规程、规范等方法文件中的术语一致。如有超出上述规范、规程的术语,应给予定义。计量单位应按照计量单位使用方法和规则书写。记录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当发现记录错误时,只可以划改,不得将错误的部分擦除或刮去,应用一横杠将错误划掉,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内容,并由改动的人在改动处签名或盖章,以示对改动负责。

如果是使用计算机存储的记录,在需要修改时,也不能让错误的数据消失,而应该采取同等的措施进行修改。只有仪器设备与计算机直接相连,测量数据直接输入计算机的情况,可以计算机存储的记录作为原始记录。如果由人工将数据录入计算机的,应以手写的记录为原始记录。

5.人员签名

原始记录上应有各项、校准、检测的执行人员和结果的核验人员的亲笔签名。如果经过抽样的话还应有负责抽样的人员签名。测量结果直接输入计算机的原始记录,可以使用电子签名。

6.保存管理

由于原始记录是证书、报告的信息来源,是证书、报告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始凭证,因此原始记录要保存一定时间,以便有需要时供追溯。应规定原始记录的保存期,保存期的长短根据各类、校准、检测的实际需要,由各单位的管理制度规定。在保存期内的原始记录要安全妥善地存放,防止损坏、变质、丢失,要科学地管理,可以方便地检索,同时要做到为顾客保密,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超过保存期的原始记录,按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给予销毁。